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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04 11:54 来源: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坚持以法治建设推动事业发展,坚持以法治建设引领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取消的7434项(其中专技类154项,技能类280项)职业资格在我市均已停止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2017年,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重点督查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的落实情况,严防死灰复燃,坚决杜绝明取消暗保留或变相实施开展相关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稳步落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进程。按照市统一部署,对已录入的行政许可标准化事项进行确认,按要求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信息编写和录入工作。

2.抓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要求,在原来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新增事项与调整事项进行补充和完善。

3.贯彻落实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按照市统一要求,开展我局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制定下放事项的实施方案和培训方案,完成与莞城、东城、万江、南城、中堂、望牛墩、高埗、洪梅、道滘、大岭山、黄江、谢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等17个镇街行政委托协议签订,以及执法专用章等交接工作,重新配置人力资源行政审批系统的人员权限,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文件的报送审查及备案手续。

4.加强市场监管。除日常巡查外,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为主题的3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对存在劳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给予行政处罚。落实劳务派遣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20172月、7月、10月,我局分别通过报纸媒介及部门网站发布了东莞市劳务派遣单位黑名单及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共有11家劳务派遣单位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纳入我市劳务派遣单位黑名单,有348家劳务派遣单位因未依法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未依法履行变更手续或无法联系等原因纳入我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开展2017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全市132家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最终有117家机构审核通过、3家机构被注销许可、12家机构无营业或不经营被宣告失效。进一步落实职业资格清单管理,严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与全市15家鉴定所全部签订《质量管理协议书》,并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严格鉴定所的质量管理,确保鉴定所按照清理后的清单范围规范化开展鉴定业务。

5.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建设,优化公共服务。积极完善网办大厅建设工作。按照《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数据采集标准》收集未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数据,并按要求导入我市一门一网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全市人力资源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工作人员的权限。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东莞市一门一网管理系统与统一办公平台相关数据保持密切监控,避免出现超时办理。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我局可做到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5项;可做到最多跑一次的社会服务事项有60项。在召开我市最多跑一次多证合一改革新闻发布会上,我局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事项作为在简化流程、减少材料方面的先进经验被推广介绍。

(二)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经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7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并通过部门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19881120161231期间,以市人力资源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名义制发的、未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共40份,修改的0份,废止的6份,宣布失效的0份,并于20171122通过部门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于2017216相继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部门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通过部门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论证及风险评估;经我局法制工作机构作合法性审查;由局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最后由局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针对我市博士后培养工程政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贯彻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联动工作机制》,按规定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程序》等规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行使自由裁量权说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增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这一文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并在文书中清晰注明。起草制定《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开展两网化建设。升级改造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全面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业务。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突发事件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查处的违法案件及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和监察员信息库,制定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运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信息系统办理案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市统一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我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要求,以及本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确定局属各科室、单位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5.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着手研究,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和责任追究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公务员诚信示范作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活动。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契机,结合公务员职业特点,以忠诚诚信为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2017年共举办4期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班;同时,将诚信教育纳入到每年行政学院各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当中,切实提高我市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公务员信用监管。在办理公务员调配业务中,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学历信息、计生情况等,杜绝考察对象造假行为、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推行公务员守信践诺制度。落实公务员诚信报考制度,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过程中,要求每位考生诚信填报个人信息,并在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真实有效;落实公务员入职任职宣誓制度,在每年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中增设宣誓承诺环节,着力强化公务员职业操守和为人民服务意识。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3份,通过制定办理方案,强调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充分沟通、严格审查、规范程序等五个方面,及时研究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在每年331日前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督导督办等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推动劳资纠纷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通过建立欠薪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欠薪治理贯彻意见、出台和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推动欠薪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欠薪企业主约谈机制,联合多部门力量提前介入,联合约谈欠薪企业主,建立柔性综合治理机制解决欠薪问题。借助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信息。托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的基层劳动监察网格组织排查行动,妥善化解不稳定隐患。动态关注每日舆情,及时核查处置。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接访平台、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等日常普法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通过直接对话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部门网站、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微博、幸福e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就业服务日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主题活动,组织业务骨干通过户外设摊、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深入社区、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维权、合理诉求的法治氛围。围绕收入分配、劳动保障、调解仲裁等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编印单张、折页、小册子等一系列宣传资料,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学法、懂法、用法的本领。通过参与由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广东电台主办的《民声热线》,东莞电台100.8兆赫《阳光热线》等电台专题栏目,以及部门网站、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微博、奥一南都、阳光问政、时间问政、市民热线、民声热线等网络平台,进行广泛便捷的普法宣传。此外,我局与东莞电视台联合开展以案说法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分别在谢岗和横沥仲裁庭摄制两期以案说法专题节目,并于7月底和9月初在东莞电视台今日莞事栏目播出,收效良好。

3.加强调解仲裁工作。稳步开展兼职仲裁员各项工作。在去年清溪、长安、塘厦和大岭山等4个镇仲裁庭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南城等16个镇街(园区)仲裁庭,从今年开始开展兼职仲裁员岗前培训及办案工作。今年7月,岗前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后,初步化解了我市基层仲裁庭案多人少矛盾,缓解了专职仲裁员的工作压力。加强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举办两期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积极开展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5月份,组织石龙人力资源分局、东城人力资源分局和厚街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等三个基层单位创建国家、省的调解组织建设综合示范单位。8月份,我市石龙人力资源分局被评为全国调解组织示范单位,东城人力资源分局和厚街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被评为省级调解组织示范单位。

4.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梳理制定《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分类、分流办理。制定修订我局办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工作规则、工作指引等文件,双向规范人力资源信访秩序。制定格式统一的规范化信访文书、来访登记表和信息报表,全面提高信访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答复等环节标准化程度。优化调整我局政务信息网信访受理功能,形成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一站式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建立信访知识库采集机制,并及时更新知识库,今年以来共收集并更新知识点490条。做好网络信访办理工作。通过时间问政、阳光热线等网络问政平台共收到各类咨询和投诉,办结率达100%。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原则,争取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解决,全市90%以上人力资源信访案件在基层得到化解。推进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利用各级信访窗口信息收集功能,及时发现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并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分组分片区管理模式,狠抓初信初访办理,切实提高一次办结率。

(七)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两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劳动监察员、劳动人事仲裁员、书记员、调解员、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日常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邀请省厅领导、专家学者亲临授课,切实提高本系统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法律水平。针对新出台的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会、落实。充分利用云课堂平台,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依托市行政学院网络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巩固、提高法律知识水平。面向本单位领导干部派发法律学习读物等资料,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通过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法治思维和廉洁意识。组织举办以依法行政为专题的公务员培训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2018年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文件精神,按照《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跟踪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继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建设,优化公共服务。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

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确保行政决策质量,避免行政决策失误,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规定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严厉地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两网化建设,升级改造劳动监察指挥中心,推进信息化办理案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五)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不断加强公务员诚信示范作用,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不断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继续加大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维权、合理诉求的法治氛围。不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化解人力资源领域的社会矛盾。

(七)不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制定并落实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两期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公务员培训中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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