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机关建设 > 党风廉政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开展任前廉政考核工作全力打好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组合拳
发布日期: 2017-05-03 17:39 来源: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作风建设的意见》(东委发〔20171号文),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常态化开展对慵懒散慢推托等行为的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核工作,全力打好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组合拳。

一、建立健全三大机制,确保任前廉考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了加强对任前廉政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任前廉政考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考核领导小组,派驻纪检组作为任前廉政考核工作的牵头单位,把任前廉政考核工作统筹起来,并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与人事科密切合作,紧密衔接各环节,保证任前廉政考核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我局制定了《市人力资源局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考核暂行办法》,做到有法可依,实现制度保障;同时制定了严密的考核工作计划,做好试题的编制、发放、保管等保密工作,严格监考程序,由派驻纪检组和人事科共同监考,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实现纪律保障。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核工作要有序开展,监督机制必不可少。我局将结合实际,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着重发挥参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监督作用,由派驻纪检组、人事科组织联动,将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变软监督为硬监督,着力提高任前廉政考核的实效性。

二、贯彻落实三大原则,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以考促廉原则。任前廉政考核作为一种积极探索,其实质是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考核内容都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所必须具备的、开展工作所必须应用的、廉洁从政所必须遵守的党纪政纪法规。任前廉政考核做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是对领导干部再次敲响警钟,使之铭记、遵守、执行党纪党规,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事业上的清廉人、生活上的幸福人,从而达到“教育人”的成效。二是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原则。同时把领导干部任期廉政考核作为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存入个人档案,避免廉政法规学习因不与干部个人升迁挂钩而流于形式的缺陷,也为组织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有力依据,切实保障了新提拔干部的整体素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坚持考核提醒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合理确定考试内容,科学编制考试大纲,发放辅导资料,拟定试题需紧贴实际,多是新任领导干部在将要履行领导岗位的职责上,必须掌握的党纪政纪法规基本知识,属于应知应会的内容,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也要结合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在考核通过后实施廉政谈话,使廉政法规知识更“入耳、入脑、入心”,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党政纪法规和廉政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提高学纪、知纪、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推动我局东莞市人力资源事业长远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新闻资讯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  网站地图
微博
微信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版权所有  邮箱:dgsrlzyj@dg.gov.cn  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