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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0-03-10 00:00
名称: 东莞市劳动局200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东莞市劳动局200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东莞市劳动局200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劳动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劳动局门户网(http://ldj.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劳动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育兴路101号,邮编:523106,电话:0769—22203611)。

一、 概述

200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抓紧部署工作任务,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完善市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市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市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市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市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市劳动局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劳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新闻宣传联络员的作用,加强新闻宣传培训,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指导各镇街做好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 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

一是以东莞市劳动局门户网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丰富网页内容。为保障市民方便、快捷地获取劳动局信息,我局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市民可以通过网站上“政务公开”子栏目查阅劳动局的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通过“资料下载”子栏目可以下载到相关文件。

二是根据行政办事与政务公开要求,我局重新布置办事中心,整合14个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事项,实行办事前台“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开发使用劳动局行政审批系统,将业务受理前台延伸到各劳动分局,在劳动分局完成行政审批、办事事项的收件、初审以及电脑录入等工作,将行政办事以市、镇街联网自动对接的方式纳入市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程监控。

三是依托市内媒体、行业媒体,建立宣传阵地,加强新闻宣传发布工作,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媒体通报劳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化、透明化。

四是结合就业、培训、监察、仲裁等职能工作,及时进行信息公布,如定期公告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推荐国家和广东省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公示公告等。

(三) 注重调研和监督检查。

一方面,大力开展调研。2009年,我局再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到中山及市内相关兄弟单位调研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其经验做法,认真分析、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另一方面,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组织业务骨干到各镇街劳动部门进行指导工作,了解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劳动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二、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通过东莞市劳动局门户网、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东莞市劳动局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东莞市劳动局门户网发布信息23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33条,占57.6%;政策法规类信息72条,占31.2%;通知公告类信息26条,占11.2%。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东莞市劳动局在《东莞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作了三期专版报道;参加了东莞电视台的“阳光热线”节目,讲解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信息。此外,还参加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4次,主动发布新闻通稿43篇,接受记者约访5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0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为0元。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们结合人力资源部门的组建,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自查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要认真收集群众反馈意见,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

(二)加强载体建设一是整合开发现有资源,提升门户网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门户网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二是进一步明确办事中心的各项职能,提高办事人员的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媒体信息基地,加强与市内媒体、行业媒体的沟通交流,搭建积极、正面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对基层新闻宣传联络员的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层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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