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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330096/2018-05523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8-07-27 11:07
名称: 东莞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办法
文号 :    
东莞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面试评委队伍建设,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办法》,对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开展面试评委遴选、组织、管理、考核、培训、监督等工作进行相应规定,有效期为5年。

业务能力、职务等级成筛选重要条件

对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试的评委,主要在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按有关规定遴选产生。按照规定程序遴选、确认、获得面试评委资格的人员,方可担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评委工作。

按文件规定,面试评委拥有行使面试评委的各种职权、参加评委培训和工作研讨、对面试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同时也应履行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地开展面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判,独立评分;接受评委培训和面试工作考核;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的义务。

据应聘要求,应聘者需符合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镇街单位遴选的评委需担任镇街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九级以上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市属单位遴选的评委需担任副科以上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具备履行面试评委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胜任面试评委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

此外,应聘者还需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应聘者要有一定的面试和选人、用人工作经验;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面试测试技法,能够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如需面试主评委,镇街单位遴选的主评委需担任镇街相关部门副科以上领导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市属单位遴选的主评委需担任副处以上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具有三年以上面试工作经验,具备相关的专业水平与技能,熟练掌握各种面试技巧;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面试各环节工作,熟练组织面试方案的实施。

入选者将纳入面试评委信息库

入选的面试评委将由市人力资源局进行信息汇集,按照管理人员评委和专业技术人员评委建立评委信息库,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评委库按照专业进行分类。

按照规定,市人力资源局在发出招聘面试评委信息后,对自愿报名并由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还需通过面试评委候选人培训计划方可入选评委信息库,并由人力资源局颁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而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在申报事业单位面试评委资格时,可直接获得《证书》。

面试评委需接受培训与考核

按照规定,面试评委每年将接受面试评委培训,每3年需接受一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面试评委培训的次数和表现、参加面试的次数、面试的人数、面试中担任的角色、是否严格遵守面试有关规定、是否坚持公平及公正原则等。依据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泄露工作秘密,徇私舞弊的;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拒绝履行面试评委义务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举办或参与各类营利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的;接受各种干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正性请托的;考核不合格的;其他不宜再担任面试评委的人员将取消其评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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