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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330096/2016-0031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6-10-11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人力资源分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8月14日上午,市在大朗镇召开大朗镇火灾事故及莞惠城际塌方事故现场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

各分局、科室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汲取大朗镇火灾事故及莞惠城际塌方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坚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上首要位置,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弦,自觉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融入到日常办公、日常生活、开展大型服务活动和管理业务对象过程中,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排查

(一)育兴路大院各科室、单位及干部职工于8月15日前对各自办公场所、午休场所、单身宿舍、饭堂等地点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检查办公文件是否整齐摆放、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燃气设施是否正常运作、下班后是否人走电关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自行整改或报告办公室进行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自查完毕后,由办公室于8月16日前组织工作人员对育兴路大院的办公场所、午休场所、单身宿舍、饭堂等地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二)各人力资源分局、市技师学院、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人才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职教城管理办公室于8月16日前开展本单位办公场所、午休场所、单身宿舍、饭堂等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正在开展工程施工的,要确保施工安全。市技师学院、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要特别加强对教学楼、实训车间、学生宿舍、饭堂等人流密集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各人力资源分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指导、督促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技工院校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