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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7-04-12
名称: 2017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工作要点
文号 :    
2017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人力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价值追求,以十三五规划实施为引领,落实精准扶贫,夯实民生之本,服务创新驱动,增注转型动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积极扩大就业,稳定企业用工。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就业联系制度,在各村(社区)设立大学生联络员,掌握毕业生需求;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推动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和企业就业,实现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优化就业用工对接服务,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日村民车间等活动平台,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稳定企业用工存量。搭建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办好第八届东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引进年轻高素质人力资源,优化企业用工增量。深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重点面向行业协会、商会和重点企业开展宣传,提高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

(三)促进大众创业,带动万众创新。

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力度,加强与科技、商务等部门政策衔接,促进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努力建成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大力扶持自主创业,落实创业补贴、小额创业贷款、创业落户等政策,加大对各类创业者和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以创业推动创新,全年促进创业1.3万人。推动各类创业活动开展,落实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商会举办创业大赛等活动,打造优秀创业项目品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落实就业帮扶,加强劳务协作。

落实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推动低保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依托就业援助月、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就业等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落实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政策,减轻困难高校毕业生生活负担,推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落实就业技能精准扶贫政策,完善与云南昭通、新疆第三师和广东韶关、揭阳等地的劳务协作帮扶和对接机制,落实扶持补贴政策。

(五)完善网办系统,提升服务效能。

升级改造就业创业服务网和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力求重点栏目求职地图功能更便捷、信息更丰富。开发网上就业服务日信息平台,促进就业服务网络化、常态化开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方便群众在线办理相关服务和补贴申领。开发补贴资金监管子系统,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制度,加强对就业补贴实时监测,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安全。完善企业失业监测机制,合理规划失业监测企业,保障数据准确性,强化就业稳定性分析研判,及时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

二、构建国际化市场化人才体制机制

(一)实施倍增计划

 优先辅导、推荐试点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先推荐试点企业申报省引进领军人才项目,通过以人才带项目方式实现战略转型和升级发展。对试点企业新引进初级职称或本科以上人才,给予1.2万元-—4万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不符合规定的学历、职称条件,但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支持试点企业享有自评人才入户、自评技能人才的自主权。

(二)加强人才引进。

针对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人才流失问题,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政策,促进技术骨干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加大海外引才力度,继续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政策,推进落实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海内外高精尖人才来莞创新创业。组织举办人才活动周、名企名校行等系列招才引智活动,推介东莞环境,拓展人才对接渠道。开展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外国人工作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创新载体建设。

发挥留创园孵化作用和承载功能,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支持留创园升级发展。健全海外人才工作站的管理和运作模式,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人才工作站引才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海外引才渠道。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修订完善博士后引进培养政策,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资金投入机制,优化博士后人才发展环境。

(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谋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按照规范低端、做强中端、吸引高端的思路,研究出台专门的产业化扶持政策,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场地租金、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大做强。推进人才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发挥行业组织的资源优势,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促进会等组织平台建设,支持行业组织举办专业会议、专业技术竞赛、人才交流等活动。

(五)优化人才结构。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分类评价机制,突出用人主体作用,加大下放职称评审权力度,建立匹配需求、激发活力、促进提升的评价机制。落实人才入户“1+3”政策,指导各镇街开展人才入户受理和审核工作,加强对人才入户政策实施情况的调研和督导。

三、增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一)加强调控引导,提升培训政策实施效果。

加强技能晋升培训监测和统计分析,掌握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及时发布培训需求项目目录,加强技能培训市场引导。落实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在省政策允许前提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培训工种紧缺程度等因素,适时调整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补贴标准,更好发挥资助培训政策的调控作用。推进一镇一品技能人才培养,鼓励镇街结合专业镇发展需求,自主开展符合产业特点且在本地区有影响力的精品培训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

(二)加强监督指导,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做好关口把控,重点督导检查各鉴定所(站)的鉴定组织实施情况,严防假证代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组织开展鉴定考评员、监考员培训班,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技能鉴定队伍业务素质。落实考培分离,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建立鉴定所(站),拓展鉴定覆盖面,推进鉴定服务社会化。

(三)加强平台搭建,提升公益性实训效能。

结合东莞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汽车技术实训中心、工业自动化实训中心和模具数字化图书馆等实训场馆建设,进一步拓展实训规模。完善参训企业与学员的双向评价机制,试行优秀学员推荐制度,通过实训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与职校学生精准对接。打造和推广职教慕课平台,整合优质职业教育课程资源,推动校企合作开放精品慕课课程,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开放学习。

(四)深化国际合作,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做好首届中德班结业考试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国际合作项目评估,完善国际合作办学模式。落实中德班学员的就业跟踪,积极搭建对接平台,推动毕业学员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加强宣传造势,提升国际合作办学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鼓励职业院校积极与境外学校机构开展合作,采用师生互换、项目合作、派遣出国培训等多种方式开设国际课程班,培养一支具有国际职业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加强评价激励,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

实施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和技能大师育才计划,选出第二批100 首席技师。加强自主评价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考评制度。依托行业协会、企业和技工院校等平台,结合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组织开展10项全市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对获奖选手、单位进行奖励。

四、完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一)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1号文,围绕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实施精准专业培训,全面推进双基工程,继续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着力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

(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体系。

制定事业单位培训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一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全市事业单位开展集中时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编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汇编及工作指南,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三)强化人事考试管理。

切实加强人事考试管理服务,严格落实考前隐患排查、试卷保管、考务组织、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2017年各项人事考试任务顺利完成。

同时,稳慎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深化公务员考录制度改革,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机制。

五、推进劳资治理机制创新

(一)推广劳资治理创新做法。

逐步推广茶山建立劳动监察联系点的做法,在基层分局搭建平台,做实机制,规范流程,在欠薪治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凝聚更大合力。总结兼职仲裁员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力争兼职仲裁员办案量达到有关镇街仲裁庭同期受理案件的20%。实行仲裁员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在岗在职的专职仲裁员评级定级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实现仲裁结案率达90%

(二)拓展工资权益保障渠道。

落实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和司法保护的相关措施,针对欠而不逃难题,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快速强制执行,保障合法工资权益。完善欠薪犯罪移送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震慑欠薪逃匿行为。

(三)完善信访分类处置机制。

梳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建立人力资源信访知识库采集机制,并定期更新信息。加快开通12345工单系统、市信访信息系统三级子系统,将系统使用权限延伸到业务科室,提高转办效率。实现信访案件调解成功率70%以上。

(四)稳控劳资风险隐患。

强化风险预警系统功能,拓展重大劳资隐患预警信息覆盖面,切实将群体性事件稳控在企业内部和基层镇街处置,避免发生重大劳资群体性事件。实现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严格把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对派遣机构经营状况做好日常研判。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控防范,将敏感用工群体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提前介入做好防范化解。加强新莞人农民工关爱服务,通过开展新莞人权益关爱等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新莞人农民工社会融合试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融合发展。

六、加强干部队伍执行能力建设

(一)促进政策贯彻落实。

围绕省市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人力资源工作督查督办,促进重点工作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推进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对照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推进人力资源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决策等工作。

(二)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规范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行政审批与社会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实行阳光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适时调整进驻目录。推进大数据在积分入户办理应用,通过业务信息共享对接,自动收集申请人积分信息,简化资料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标准,改造完善并推广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推进网上办事全流程化,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严格按照数据清洗规范要求,开展业务系统数据清洗整理工作,为省厅和我市人力资源数据中心提供完整、正确、一致和可靠的高质量数据。升级劳动监察两网化系统指挥中心,强化应急指挥响应。对接市基础信息数据库,协助推进智网工程实施。

(三)促进人员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干部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干部廉政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制度,狠抓工作作风,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整体素质。继续做好选才育才工作,选优配强人力资源干部队伍。

(四)丰富人力资源宣传。

加强与省市主要媒体合作,大力宣传人力资源惠民政策和重点活动。加强局官方微博、微信运行与管理,完善在线解答、网友互动等功能设计。推广使用统一宣传版式和形象标识,提高社会辨识度,树立部门形象。深化舆情监测,把握突发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主动权。突显工作亮点,发挥信息引领作用,及时编写印发各类人力资源信息。

(五)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实施问责制度,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入分析全系统审批权、许可权、资源资金支配权等三权情况,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建立立体式、全方位的巡察机制,注重抓早抓小,发挥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治本。研究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氛围。举办科长论坛、机关大学堂、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信,提振队伍士气,全面推动机关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