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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4-02-17
名称: 2014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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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工作要点

2014年,市人力资源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优”的方针,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就业创业、人才集聚、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领域改革,激发人力资源工作活力,为迈过转型升级的拐点、开拓高水平崛起广阔前景提供更加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着力提高就业质量

(一)加强就业用工对接。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推进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确保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率达100%。加强与有用工需求企业的沟通,积极向企业提供各类招聘活动及信息发布等服务信息。以“就业服务日”为品牌,各镇街每月“就业服务日”举办公益性招聘会,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招聘服务。针对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企业与市内外职校、技校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举办东莞市第五届“校企合作洽谈会”,拟邀请全国250多家职业院校与我市约800家企业参加。加强个性化服务,组织市内企业赴省内外职校、技校开展校园招聘对接,促进企业吸纳技能人才。

(二)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创业。开展就业见习训练和青年创业引领计划,逐步推动毕业生从见习转向就业,提高就业成功率。继续推进“导师带徒”大学生创业引领活动,充分整合社会创业服务资源,通过企业家志愿服务、创业培训等措施,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全程创业指导帮扶,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确保毕业生就业率达95%

(三)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向企业推广使用“东莞市就业登记管理系统”,推动在莞异地务工人员实名制就业登记,研究在莞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均等化。

(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劳动力供需信息。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规范劳务派遣,打击“黑中介”,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二、着力集聚高素质人才

(五)推动人才政策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实施细则》和《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实施细则》,推进人才政策落到实处。用足、用好新的人才入户政策,细化“即来即办”入户审核流程操作,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入户办理效率,引进一大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队伍。

(六)推进重点人才工作。大力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推动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力争五年内新增20个工作站(分站)。做好第四批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结合市委“三重”建设的战略部署,遴选更优更好的领军人才落地东莞。推荐选拔我市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参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领军人才、“南粤百杰”培养对象评选。做好东莞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资助评审工作,资助一批优秀专业人才赴国内外著名高校进修学历。

(七)推进招才引智工作。办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项目洽谈会”的品牌引智活动。尝试引入人才中介公司和人力资源协会等社会行业组织协办“博洽会”,引入远程互动信息平台丰富高层次人才招聘和洽谈方法。以海外工作站为平台,通过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东莞交流大会”,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莞创新创业。实施“走出去”的引才战略,继续组织我市重点知名企业举办“东莞名企名校行”招才引智活动,促进校企人才与科技项目合作。

(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进一步拓宽人才评价领域,完善现场答辩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社会、行业的认受性。深入开展“非公专技人员职称政策宣讲活动”,提高非公企业申报职称的积极性。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继续组织一批高质量的研修班,提升人才培养工作的吸引力。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为重点,以安全考试为核心,以科学考试为动力,全面加强考试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安全、公平、科学地完成好2014年各项人事考试任务。

(九)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利用网络技术、移动信息技术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网,搭建一个覆盖智能移动终端的集政策查询、信息推送、办事服务、人才需求、项目合作及环境展示的服务和宣传平台。加强与留创园及其他孵化器、加速器的合作,促进优秀项目实现产业化。发挥人才之家的作用,保持与博士创业促进会、留学人员联谊会、人力资源协会等人才组织的联系,大力宣传最新政策,传达活动和服务信息。

三、着力加强职业能力建设

(十)探索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新机制。探索建立适应我市企业转型升级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对企业急需但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岗位技能培训项目,组织行业协会开发岗位技能标准、培训方案和鉴定评价方案,实行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人力资源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率先在机械模具、汽车维修、餐饮、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发6个培训项目。深入推行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工作,进一步扩大智能化工种覆盖面。

(十一)夯实职业技能培训基础。探索建设我市职业培训联盟,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为企业、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搭建职业培训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大力推广企业自主培训和个人自选参训方式,力争完成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提升资助性培训3万人的年度目标。继续发掘员工人数较多、职业培训条件较好、职业培训制度较健全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促进企业自主培训全面铺开。

(十二)推进国际化技能人才培养突破。深入实施“中德东莞职业教育项目”,践行适合东莞本土化的“双元制”构想,以技师学院为依托,计划开办工业产品设计、模具设计等6个专业首届中德班,招生240人,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能人才队伍。加强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的宣传推广力度,强化与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的对接交流,向社会全面放开。加强与香港职训局合作联系,在师资培养、实训项目、课程标准等方面交流合作,建立莞港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机制。

(十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深入走访动员和调研,确定契合我市产业特点及转型升级需要的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积极承担全省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在社会上充分营造岗位勤练兵、竞技常比拼的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技工院校资助管理工作。推进技工院校免学费教育,在全市公办技工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教育,对民办技工院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实行财政补助; 对全市技工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补助。

四、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五)加强企业员工工资指导协调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工会、企业联合会等在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适时发布和落实工资指导线,编印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加强指导行业、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集体协商。

(十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逐步建立具有强大动力、充满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收入分配机制,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不断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五、着力深化公务员制度改革

(十七)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党政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的来源和经历结构。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安全考录,不断提高考录工作的公信度。

(十八)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个人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推广试点单位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广实施全市个人信用建设规划,配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制定相关制度和系统。

(十九)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重点抓好“四类培训”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专题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网络,加强东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建设,强化公务员培训的效果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和整体活力。

(二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事业单位人员聘后管理配套文件和“双肩挑”人员管理的操作性文件,按照省有关精神,指导事业单位解决结构性饱和问题。

(二十一)落实军转干部安置和维稳2014年预计我市需接收安置150名军转干部,要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年度登记”和“关爱慰问”等机制。做好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慰问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负担,维护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加强重点领域突破,建立健全欠薪治理制度。探索实施欠薪企业主约谈制度,对发现存在严重欠薪的企业,明确告知法律义务和责任,要求提出整改计划,强化对欠薪企业的监控。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实行欠薪企业公布制度,强化对欠薪企业的舆论监督。

(二十三)发挥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作用,完善劳资隐患防范新机制。出台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的工作指引,全面统筹和指导各镇街系统的运行。建立健全定期研判机制,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迅速作出预警和报告,及时介入处置化解。继续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落实基层网格化解劳资纠纷责任,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等行为。借助劳动监察网格,调动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力量,加大巡查频率,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等行为。

(二十四)深入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推动普法全面覆盖。围绕“十个全面”要求,推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争取在2014年底实现各镇街参加创建工程的企业达到本镇企业总量的60%,符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的示范点达到45%。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12333热线中加设普法短信回复;开展普法宣传动漫征集活动,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宣传实践,提高普法成效。

(二十五)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维护劳资合法权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联合执法协作,预防处置企业欠薪逃匿或企业转型升级要求经济补偿、员工集体停工要求改善工资福利等典型案件。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对严重违法违规劳务派遣机构移送工商部门处置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研究出台具体工作指引,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十六)着力加强仲裁信访调解,促进劳资矛盾妥善化解。加强主动信访、督查督办,进一步强化首访责任制,提高首访调解结案率,积极落实派员到市政府接访厅值班和领导接访日制度。要高度重视网上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对阳光热线、时间问政、民生热线、局长信箱等网上信访平台的案件要落实责任人及时跟进处理,尽快作出答复,努力减少“登门”上访量。进一步完善仲裁法援点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员工通过法律援助来申请劳动仲裁,减少职业公民代理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干扰。实行仲裁结案率责任具体到仲裁员个人的倒逼工作机制,确保调解成功结案率达90%以上、法定审限内仲裁结案率达到99%

七、着力提高服务效能

(二十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及省市的统一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二十八)加强队伍建设。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队伍素质为目标,着重做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好局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等。进一步加强窗口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建立规范化的运行机制。

(二十九)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有效推进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到位。深化调研制度建设,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加强科室统计分析工作,完善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三十)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和功能,扩大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范围和服务深度。加快局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日常办公系统与市办事大厅数据对接工作。完善数据中心决策分析系统,增加和完善业务功能模块的报表和图形分析功能,增加决策分析系统的移动办公功能,提高系统使用的便捷性。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部署数据库审计系统,完成第三方信息系统测评工作,修复信息系统安全漏洞。开发局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提升部门形象。加快技能人才管理系统、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劳动人事仲裁信息系统等系统建设,提高业务科室工作效率。

(三十一)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相关专项资金的跟踪和落实,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优化拨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和科学性。狠抓审计监督,持续推进内审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将财务检查和内部控制相结合,严控财务管理风险,筑牢“免疫系统”基础防线。实行联络员管理制度,加强对镇街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局内设科室的联络和监督,进一步落实责任。

(三十二)推进廉政建设。健全机关效能投诉反馈机制,推进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总结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活动经验,研究制定部分岗位的从业守则,引导岗位人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